共院学字〔2018〕4号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教室文明卫生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教室管理,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教室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一、教室管理规定
1.管理目标:教学设备齐全完整,教室整洁干净。
2.责任划分:教务部门负责教室管理工作,学工部门负责教室内部卫生打扫维护,后勤及其他部门负责教室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负责教室外部、公共部分及卫生间卫生打扫维护。
3.教室管理使用原则: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
责。
4.凡教务处安排的正常教学活动之外使用教室者,都必须填写“教室使用卫生责任单”,使用完毕后将“教室使用卫生责任单”交申请部门查验。不符合教室卫生要求的,责令其打扫干净,拒不执行的将按学院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5.建立卫生监督员制度。各教学班及学生组织在开展教学和其它活动时,都应选派卫生监督员维护教室的环境卫生。
二、教室文明卫生具体要求
1.教室文化建设:普通教室做到“四有”:有国旗、有名言警名、有公告栏、有宣传栏,并统一标准和张贴部位。
2.教职员工都有义务爱护公物,不损坏一切设施设备;都有义务保持教室卫生,做到桌面无字迹,无污渍,墙壁洁白无乱涂乱画,地面清洁无垃圾,卫生工具摆放有序。
3.教室卫生检查项目:地面(30分)、桌椅(30分)、四壁环境(30分)、讲台、黑板、电脑控制台(10分)。
4.教室卫生评分等级: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5分、合格80分、不合格80分以下。
5.教室卫生打扫形式:普通教室和部分多媒体教室卫生保洁采取班级承包制的形式,由班级负责打扫;其他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机房、专业实验室等由勤工助学学生打扫。
6.教室卫生考评:一学期一考评,一学年一表彰。
7.教室卫生打扫工具及奖励:打扫工具由学院根据班级数每学期配置一次。对在此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班级、学生个人给予表彰;设立教室卫生达标考核专项奖励(全院承包教室卫生考核80分以上启动)。
附件:
1、使用教室卫生责任单
2、教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3、教室卫生打扫维护考核奖励细则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