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委员会文件
共院党发〔2019〕24号
中共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操作程序(2019年修订)》的通知
院内各基层党组织: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党员发展工作操作程序(2019年修订)》业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委员会
2019年 11 月4 日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操作程序
(2019年修订)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德才兼备”的标准。把握好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五个阶段工作,现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修订了本程序。
一、入党启蒙教育
入党启蒙教育是党员教育的基础,是激发学生政治热情,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关键阶段。在本科生、专科生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加强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通过主题班会、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学生党员发展政策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新生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
二、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在接受入党启蒙教育后,入党申请人自愿书面递交入党申请书和无宗教信仰承诺书,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按期缴纳党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在提交入党申请书之前,28岁(含28岁)以下的青年应为共青团员,超过28岁的入党申请人,择优发展。
2.党组织派人谈话。符合入党条件的申请人本人提交入党书面申请后,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在1个月内与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并做好谈话记录,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派人谈话后,确定积极分子之前,撰写个人自传,充分发挥各系团总支作用,择优推荐优秀团员填写《南昌大学共青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考察至少在6个月以上,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公示,填写《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单》。
4.上级党组织备案。各系党总支将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师生按照基本情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并在提交上级党委备案后,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指定培养联系人。在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后,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为积极分子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多方面、多角度了解培养对象历史、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督促和提醒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必须完成4次公益性志愿服务;3个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积极分子表现情况,并如实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的考察情况部分。在入党积极分子自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之日起,考察满1年后,向党组织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培养教育考察。在指定培养联系人后,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每1年对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分析情况一式两份,分别提交党总支和学院党委。党支部要制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方案》,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积极分子中的学生要到学院大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站登记备案)等,填写好《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分党校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成绩登记表》。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要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上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力度。
(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解释:一、先有“德”:1.政治认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国家意识,爱国爱家,热爱人民;3.社会责任,有责任担当,勤勉工作、学习;4.文化自信,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5.人格养成,有社会公德,诚信友好、忠实可靠。二、再有“才”:1.基础知识,知识构成丰富,范围较广;2.专业技能,专业学习实践能力突出;3.思维能力,对于工作或学习有独到的见解;4.科学精神,对于学习和工作有坚韧的钻研精神;5.世界眼光,看待事物目光长远,科学有见地。)
四、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经过1年以上培养和考察,在听取培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后,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并进行公示,填写《拟列为发展对象公示单》。
8.报上级党委备案。确定发展对象公示后,报上级党委审查,如无问题,批准列为发展对象。
9.确定入党介绍人。在学院党委批准列为发展对象备案后,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确定入党介绍人要通过支委会确定,介绍人要参加。如因其他原因入党介绍人不能履职,要及时更换,更换须书面写明情况。原则上一人不能同时担任多人的介绍人。
10.进行政治审查。在确定入党介绍人后。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通过与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形成个人综合政审结论性材料,未经政治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能发展。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1.开展集中培训。政治审查后,要组织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参加学院分党校学习(学习期间,发展对象中的学生要到学院大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站登记备案),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填写好《学院分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考试成绩登记表》。
12.支部委员会审查。在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进行群众座谈会,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13.上级党委预审。学院党委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以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如果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在上级党委预审后,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
15.支部大会讨论。在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后,支部召开全体大会讨论,按照如下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支部大会讨论之后,上级党委派人谈话,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的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在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后,三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学院党员发展审批后报南昌大学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支部。对于新发展的党员要及时编入党支部继续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程序:(1)奏《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3)预备党员宣誓;(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21.继续教育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至少参加4次公益性社会志愿服务等实践锻炼,党组织要经常和预备党员谈心、听其汇报。
22.提出转正申请。在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要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23.支部大会讨论。在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后,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召开座谈会并有记录),形成转正综合政审材料。支部委员会审查(大会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程序),如果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认真履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24.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讨论后,在三个月之内,上级党委审批,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报送党委审查的材料有:
(1)入党申请书;
(2)与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
(3)无宗教信仰承诺书;
(4)个人自传;
(5)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6)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登记表;
(7)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
(8)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9)思想汇报;
(10)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成绩登记表;
(11)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的发言记录;
(12)拟列为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13)有关政审材料、外(函)调材料;
(14)学院分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考试成绩登记表;
(15)入党综合政审材料;
(16)各科学习成绩单;
(17)大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站发展对象楼栋表现登记表;
(18)入党志愿书;
(19)思想汇报;
(20)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1)转正申请书;
(22)转正综合政审材料;
(23)转正群众座谈材料;
(24)大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站预备党员楼栋表现登记表。
25.材料归档。建立本人党员档案。
26.严格党员发展标准的其他要求。
(1)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重点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是否对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有一定的认识,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是否心系群众,服务同学,团结协作,热心公益,受到广大师生认可;是否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全面深入进行考察。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全面考察发展对象。既要看思想认识,更要看实际行动;既要看学习成绩,更要看学习态度;既要看自我评价,更要看群众评议;既要看个人表现,更要看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和完成党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要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相结合,注重考察发展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3)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发展。
①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热爱学习,有强烈的进取心和责任感,学习成绩良好。
②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和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班级、寝室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③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文体及志愿服务活动,在学生管理部门担任一定职务,或参加校内外科技竞赛并在参赛中获奖,有一定管理能力和实践水平,具备主人翁意识和奉献精神。
④在学院管理、服务和学院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能较好的改变学院原来面貌,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各项工作有显著起色。
⑤在其他方面(如见义勇为等)做出突出贡献。
(4)受校规校纪处分的原则上不予以发展。违纪的信息来源: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团委、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和系党总支。
本工作程序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分党校负责解释。原《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党员发展工作操作程序(修订)》(共院党发[2018]23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