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信息工程系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的通知

来源:信息工程系
作者:陈跃辉
责任编辑:黄杰
日期:2023/04/26 01:35
浏览次数:1111

院内各单位、各班级

为完善信息工程系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现将信息工程系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15180684853

举报邮箱:1159492637@qq.com

信息工程系

2023年422

《教育部直属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试行)》构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行为包括:

()发现安全隐患,或接到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未经许可擅自启用被封实验室或实验设施设备;

()存在未落实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制度、项目安全审核制度等情况;

()存在未制定必要的操作规程,未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等情况;

()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未积极采取处置措施、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人为破坏事故现场等;

()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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