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各班级:
为完善信息工程系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现将信息工程系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15180684853
举报邮箱:1159492637@qq.com
信息工程系
2023年4月22日
《教育部直属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试行)》构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行为包括:
(一)发现安全隐患,或接到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未经许可擅自启用被封实验室或实验设施设备;
(二)存在未落实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制度、项目安全审核制度等情况;
(三)存在未制定必要的操作规程,未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等情况;
(四)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未积极采取处置措施、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人为破坏事故现场等;
(五)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